明起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

发布日期:2025-12-11 21:56    点击次数:150

今悉,国航、东航、南航、海航、川航等国内航司相继发出通知,自2025年12月5日(出票日期)起,国内所有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。

调整后,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:

一、成人旅客

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从10元上调至20元;800公里以上航段,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从20元上调至40元。

二、婴儿旅客

按成人普通票价10%计价的婴儿,免收燃油附加费。

三、特殊旅客

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,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,即800公里以上航线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;800公里以下(含)航线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。

需要注意的是,12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机票,如在12月5日及以后进行变更,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。国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以各航司的系统计算结果为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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